爱已凉

文/雪小禅

亲爱的,我记得,那过去的华年,我们曾深深吸引,彼此缠绕心间,这就够了,那最美的光阴里,曾与你同行,这,已是心中最心醉的感激了吧。

爱已凉

[一]

  我叫小薇,王小薇,在那首黄品源的《小薇》唱红大江南北以前,我就叫小薇了。

  十六岁的王小薇,在遇到朴逸宁之前,一直是一朵紧紧闭着的含羞草。

  一个人,背着长长的书包,常常去跑到法国人留下来的那个教堂去听圣经,破旧的单车,很长的牛仔裤,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,常常在夜幕四合时,跑上高高的旧城墙,独上高楼,望尽天涯。

  我疯狂地迷恋着三毛,除去白衬衣和牛仔裤,我不穿任何别的衣服,我有十双白球鞋,轮换着穿。我知道自己是个偏执狂,所以,阿落说,如果王小薇喜欢了一个人,这个人就死定了。

  阿落是我的闺中密友,这家伙刚过完十七岁生日,但她对男人喜新厌旧朝三暮四,她说,因为,我有吸引他们的资本。
 
  不可否认,阿落很媚,我说你这种媚是浮光掠影,一个女人要媚到骨子里才有味道。在十六岁的时候,我总说女人女人的,其实我们充其量是一个个小女生,当我们真正成为女人时,我盼望有人叫我女生,尽管我永远不可能再是女生。

  十六岁的夏天,我上高一。

  在高大的梧桐树下,我遇到朴逸宁。

  没有早一步,没有晚一步,他走过来,说,嗨,你好。

  我的面前,是一个翩翩的美少年。

  多年后,我用《惊艳》为题目写过谢霆锋,而其实,朴逸宁给我的惊艳远远超过了他。

  我以为他不是在叫我,他应该是叫美女阿落,阿落是所有男生喜欢的女孩子,聪明漂亮美丽大方,我的一切,和她恰恰相反,我内向自卑,有单薄的身材和细高的个子,我的眼神寂寞孤单,不善于与同学们和平共处,我的朋友极少,少到只有阿落一个。

  阿落,她是让我当她的陪衬。

  她当年光彩照人光芒四射。我得承认,这个校花的美丽超出了人们的想像,她弹性饱满的身体成为许多男生的想像,这是事后多年有男生告诉我的,而我在他们心中,印像颇浅。

  我宁可当绿叶,因为阿落可以喋喋不休地告诉我哪个男生和哪个女生如何如何了,她总有办法知道,她总是“一中”情事的汇总中心,这一点人,无可比拟。

  大多数时候我选择沉默,那时我是一只孤单的羔羊,不具备任何竞争力,在别人眼中我不懂风情,木讷沉默,我戴深度的近视眼镜,留着男生一样的短发,我穿旧了的白球鞋和牛仔裤,这与阿落的高跟鞋、口红、香水格格不入,但我们成了朋友,无所不谈,包括她的爱情。

  她的爱情,在上了高中以后就此起彼伏连绵不绝,一夜之间千树万树梨花开。而我空城独守,不为任何人开放,阿落说不会有男生喜欢我,我是个中性人,一个不穿裙子的女生是不会让男人有任何兴趣的。

  我依然不穿裙子,依然独来独往,去教堂颂诗,看夕阳下沉。

  直到那天遇到朴逸宁,他说,嗨,同学。

  是叫我吗?阿落说。

  不,朴逸宁指着我,我叫她。

  我看着眼前阳光中的美男子,黑亮的散发,细细高高的个子,蓝色的球衣,蓝色的长裤,我几乎是迷恋地看着这个美少年,这是第一次有男生主动和我说话,我说,请问,你有什么事吗?

  我的声音有些变形,我的声音颤抖了。

  他笑了,没事,昨天看你的自行车上掉下一本书,我追了你好半天,你骑得好快,我没想到,你骑车比男生还快,给,这是你丢的书。

  是的,那是我丢失的一本《约翰·克里斯朵夫》,昨天我找遍了去过的所有地方,我没有想到在他手里。

  谢谢。我说。

  不用,再见。

  他转身离去,在深夏的粉红阳光下,一片灿烂,而我花痴一样看着他消失,听到阿落喃喃自语:他真美。

  阿落继续说,我要认识他。

  我扭过头,看到阿落那张如桃花一样的脸,生动,鲜嫩。而我多么嫉妒她,她有花一样的容,月一样的貌,这一切,我都没有。

  我黯然神伤。

One Comment

  • 2008年02月16日 12:13 | Permalink

    说实话,在这里留言真的很麻烦。算了,还是留点什么吧,毕竟,这些文摘都骗了我不少眼泪。继续贴吧,继续煽情吧,继续流泪吧。在笑过,哭过之后,我们就都成长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