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青

文/雪小禅

原来,那刺青不是在皮里肉里,那刺青一直在心里!

雪小禅 刺青

  那年,刚刚十九岁,她跟着他跑到青海。那么偏远那么冷的一个城,因为有他,她感觉是快乐的,那快乐里,是漫天的金粉,如张爱玲看胡兰成在她雅质的客厅里,漫天的金粉是什么,当然是爱情。

  她是跟着他私奔的。

  家里反对她和他来往,他是个坏男人,吸烟喝酒打架,穿怪异的衣裳,鼻子上打两个洞,喜欢画一些乱七八糟的画,可她就是喜欢他。

  女人是犯贱的,爱起男人来,不管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,何况,坏男人天生具有一种侵略性。

  就那样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跑了,他说喜欢青海,你跟我走吧。她就跟着走了,被他牵着手拉上了火车。三天三夜,坐在硬座车厢里,她发呆地看着他,然后问了一遍又一遍,你不会不要我吧?你会不会啊?你会永远爱我吗?她是个傻孩子,总想得到一个确定,她并不知道,最不确定的就是男人心。可她爱疯了他。到了青海,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胸口上刺了青。

  那上面,有六个字,三个字是我爱你,三个字是他的名字。

  男人伏在她胸前哭了,她也哭了,她说,我想成为你爱情的刺青,一辈子在你心里。

  能成为一个人的刺青是件幸福的事情,无论这刺青深与浅,痛与不痛,即使岁月的烟花闪了灭灭了闪,她愿意成为一个人心底的刺青。

  他们在青海待了三年,看得繁花落尽,看得大漠孤烟直,她想与他这样一直到地老,到天荒,到岁月无涯。但他却按捺不住寂寞,以自己的才气考上了美院,他走了,留下了她。

  为了爱情来到青海,最后,却一个人留在了青海,这孤独的寂寞的城。

  她胸前还有我爱你,还有那曾深深爱过的人的名字,此时却已经是隔山隔水,那前尘旧世已经碎裂。她去镜子前看自己,红颜辞镜花辞树,她已经老了,二十七岁了,与十九岁的少女比起来,她脸上堆满了岁月的痕迹。

  去洗胸前的刺青,那人问,你可怕疼?

  她摇头,不。

  洗时,疼是疼的,但难以掩的是心里的疼,她冷笑着,笑自己曾经的痴狂。

  曾为一个男人刺青,那是爱疯了才会做的事情啊。

  一个女子,一生能为几个人疯?

  再看镜子中的自己,胸前没了刺青,她以为一切了然,于是打算开始自己的新生活,同事给她介绍对象,那男人的名字没记住,她只记得,那男人亦姓姚,与他一个姓。

  心里一震,当时就心酸得要流泪,原来,那刺青不是在皮里肉里,那刺青一直在心里!

  皮里肉里的刺青可以借助工具除掉,那么心里的刺青呢?这样一想,眼泪掉下来,有微咸的滋味,染了今年的新衣。

  那新衣上,有微热的圆点,慢慢地散开了,慢慢地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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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Comment

  • 2008年08月06日 12:09 | Permalink

    刚开始是喜欢“雪小禅”的简单,深情,现在才发现“雪小禅”如此颓废不堪。不喜欢“雪小禅”的颓废!人生的态度是可以任君选择的,无论境况如何,永远拒绝颓废!